2010年1月12日星期二

不吐不快

高庭宣判天主教周刊《前锋报》的马来文版,
有权使用‘阿拉’字.

这一判,掀起了大风大浪..

身为首相署部长的纳斯里,以高调的姿态,
批评高庭法官的裁决!!!
这种藐视法庭的作法,令人感到非常气愤!!
更何况,他是部长,是国阵!!!竟然如此发言!!!!
有的部长甚至公开表明不阻止回教徒在星期五祈祷后示威抗议.
国阵巫统的如此傲慢,如此的双重标准,令人人咬牙切齿!!!

真他XX回教极端分子不止示威游行,竟然还焚烧基督教堂。

Sigh...!!!
我们是不是在开倒车??是不是变得跟印尼一样??
基督教徒也会受到暴力迫害??
如果佛教,其他道场也牵涉阿拉之名争议的话,
是否今天的佛寺,神庙,也会惨遭毒手??
请问,宗教自由还存在吗??
这些现象应该发生在21世纪的马来西亚吗??

反观回教党,立刻表明立场,明确的引经据典,并接受基督教会应用"阿拉"字眼。

我们的国家,天灾少,天然资源多,算得上是地球的人间乐土.
倘若再不好好珍惜这难得的因缘,继续破坏种族和谐和宗教自由的话,
总有一天将毁在人祸的手上...

鸟政客,烂苹果...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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